泉水边画廊5月8日——“无形的悖论——宋泫周个展”与“另一番风景——张宰録个展”
发起人:samtuh  回复数:2   浏览数:2220   最后更新:2010/10/27 17:43:08 by guest
[楼主] 老虎麻辣汤 2009-05-08 15:46:41
2009-05-08 08:30:52 来源: 大河网(郑州)

提要:用强制手段治网瘾,不过是粗暴教育、管理的继续,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家长、老师和医生们,忘记了一点,孩子是人,他们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这种为孩子好的方法,并没有把孩子当人,尊重他们的最基本权利。

“戒网专家”杨永信最近推出以电流刺激脑部的电击治网瘾方法,在他的网戒中心,大多被强行押制入院的孩子受到电击,并服用精神类药物。对此,大部分“网瘾孩子”家长表示认同。(中国青年报5月7日)

用1~5毫安电流刺激脑部,会不会给孩子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接受“治疗”的孩子是否真正戒掉了网瘾,还是在那台恐怖的机器的威慑力之下暂时“变乖”?这需要专家鉴定,在此不作议论。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是,家长有没有权利强行押制孩子进入医院,接受这种“生不如死”的治疗——一名曾被电过的孩子说:“那种感觉生不如死,电太阳穴就像用毛线针从一边扎进去,再从另一边扎出来的感觉差不多。电手基本是电头疼痛的四倍。”

我相信,“戒网专家”杨永信坚信自己是为了“救孩子”,所以他才会对自己以电流刺激脑部的电击治网瘾方法如此得意,才会在家长们还对电击的强度含糊其辞时——有的说,只有“0.3~0.5毫安”,有的认为是“0.1~0.5毫安”——自信地告诉记者,一直是1~5毫安。

我也相信,那些送孩子来“网戒中心”的家长也坚信自己是为了“救孩子”,所以他们才会大声控诉一些媒体及一名前来暗访的记者素质低、居心叵测,直斥将网戒中心说成“电休克”、“集中营”完全是污蔑:“你看看我们,是不是想要害孩子的人!”

那么,在“救孩子”的光明正大的理由下,是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做呢?事实上,这种为了“孩子好”的事情,我们见得太多了,比如中小学的“圈养教育”、监狱式管理、不准学生上课时如厕……据称都是“为了孩子好”: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孩子全身心投入学习,为了孩子考出好的分数、为了孩子“健康而光明”的未来。

可是,家长、老师和医生们,忘记了一点,孩子是人,他们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这种为孩子好的方法,并没有把孩子当人,尊重他们的最基本权利。也许,家长、老师和医生会说,他们已经这样了,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可是,有待追问的是,他们为什么“会这样”?之所以如此,恰恰是一直以来,家长、老师们没有把孩子当作“人”,而是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考试的工具来对待。同样是针对青少年网瘾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网瘾学生的家庭教育存在严重问题,在家庭中与父母缺乏沟通,感受不到亲情,父母对孩子的态度十分粗暴,动辄打骂,严禁干这干那;还有的学生则在学校里被老师“边缘”,以“差生”视之,他们在现实中体会不到尊严,只有在网络世界去发泄郁闷情绪,获得平等甚至英雄般的感觉。这也是我国中小学生网瘾十分严重,而在计算机和网络普及率很高的美国,青少年的网瘾却不严重的重要原因——在美国,教师和家长不是让孩子与网络隔绝,而是鼓励孩子上网,利用网络学习与研究,并交给他们正常的上网方法,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上网习惯。

用以上强制手段治网瘾,不过是粗暴教育、管理的继续,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虽然杨永信本人认为治愈率100%,但他所在院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接连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送回来的孩子。而且,陆续有一些自称曾接受过治疗的少年,聚集在百度杨永信贴吧里,对其治疗方式进行了全面批判,他们认为,杨是利用“电休克”手段逼迫孩子们就范。也就是说,他的治疗对象还在网上直接否定他的治疗结果。

当然,让已经习惯管教孩子、不把孩子当人的家长和教师、医生,自动改变观念和态度,学会尊重孩子、爱护孩子,是不现实的。这就要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严格执行做起,把对孩子的教育、权益保护纳入正规。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力量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但对应于学校保护、家长保护、社会保护,我们并没有一个具有执行力的机构,而司法保护也很少启动。如果学校内部有教师委员会、学生会,而校外有家长委员会、学区委员会,学校做出一项决策,家长委员会、学区委员会拥有参与权、监督权,甚至决策权,事关学生权益的办学活动,比如补课、办培训班、排名、收费,必须通过学区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教师委员会的审议,并听取学生的意见,而不能由学校领导说了算;如果对于学校、家长做出违反孩子权益的事,社区委员会、司法机构立即介入,纠正学校和家长对孩子的管教办法,严厉问责;如果对于社会的违法行为,比如不能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场所(网吧和歌厅)向未成年人开放,不能向未成年人销售的商品(酒和香烟)向未成年人销售,都会依法严惩,那么,在由学校、家庭、社会、法律共同培育成长的土壤上, 孩子才会真正拥有健康和光明的未来。

以上问题,值得学校、家长、社会机构和法律部门深思。救孩子、为孩子好,就要学会真正爱护孩子,尊重孩子的权益。对于这一事件,我们期望司法机构,维权部门能介入调查,以保护未成年的权益;面对孩子已经陷入网瘾的现实,学校、社区组织要跟进,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合力,真正关心孩子,而不是由家长独自来面对问题。在笔者看来,这才是治疗网瘾的根本之策,才不会陷入“家长粗暴管教、学校边缘化孩子、网吧机构违法经营,引发孩子网瘾,再用粗暴方式医治网瘾,进一步引发孩子痛恨”这样的恶性循环。

[沙发:1楼] guest 2009-05-08 23:32:26
感觉很像科幻片桥段,很好很魔幻
[板凳:2楼] tyhnz 2009-05-09 15:43:09
hahahahahhaaahhaahahahhaha
电孩子 笑死我了

把孩子当狗养 把狗当孩子养看来是民心所向
[地板:3楼] guest 2009-05-09 17:10:57

[4楼] guest 2009-05-09 17:18:39
发条橙!
[5楼] guest 2009-05-10 01:12:39
“贱女孩”姐妹出书承认90后是脑残
90后贱女孩,最近火的厉害。正好,笔者的嘴巴也正上火。所以,两把火烧在一起,只能是越烧越旺。

其实不大乐意去针对这些90后去说些什么,毕竟他们还很年轻,刚刚对社会有些概念,但大多数90后尚在校园内演绎着青春。

5月4日《北京青年报》发布了一条题为《大胆另类图文蹿红网络“90后贱女孩”出书引争议》的新闻。原来在网络上火了这么长时间的包包与阿紫推出了各自的自传体小说《疯长系》和《光与影》。其实大家都很明白,这都是炒作下诞生的结果,有多少水分各位看官的心理很清楚。这年代,没有人不想出名,没有人不想在出名后继续炒作,尤其是靠炒作出名的人。

让笔者无法理解的是,两本书竟然公开宣称这是“90后第一文学偶像坦承叙述脑残一代的非主流生活,全面破解火星文背后的爱情语文和叛逆成长”。实在是可笑的很。

笔者质疑一:“90后贱女孩”什么时候成为文学偶像?

突如其来的文学偶像,通过晦涩的过去,忍不住在书商的操作下讲述下常人难以启齿的阴暗青春。固然,此书定可以给书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而“90后贱女孩”也会因此迅速成名。

但是,姐妹二人究竟会不会成为偶像呢?没有人能给出答案,书商、媒体为何要一再的去揭开别人的伤疤去炒作别人,肥了自己呢。敢肯定的是,至少“贱女孩”现在还不是文学偶像。想成为80后的韩寒、郭敬明、张悦然……还有很长的一段艰辛道路要走。

笔者质疑二:90后等于脑残一代?

相信脑残只是一个片面的概念。有多少90后心甘情愿被称作脑残?从语言上来说,脑残是对人的不尊敬。“90后贱女孩”的新书出版商公然称90后为脑残一代,有失公允,有侵犯90后名誉权的重大嫌疑。

此次书商是名震江湖的路金波先生,曾经的80后文学偶像韩寒、郭敬明等人的书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出自其手。在造就了80后文坛的“文抄公”郭敬明后,他将手很快地伸向了自称“90后贱女孩”的双胞胎姐妹。这也难怪,本身网络人气高涨的她们为路金波减少了相当的前期宣传。但是,路金波不应该盲目的用“脑残”来形容90后。

最后,不管纯粹的商业炒作也好,单纯的图书宣传也罢,娱乐圈的潜规则越来越呈现低龄化,值得全社会关注。

http://post-social.news.tom.com/s/gallery_A0000A9B859.html
[6楼] guest 2009-05-14 16: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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