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广西当代艺术影像展作品征集
一、征集对象:
以广西本地艺术家为主,涵盖所有人群。
二、作品类型:
摄影(包括数码图片、影像拼贴、图片装置等)、视频(包括实验电影、实验动画、纪录片、行为录相等)。
三、作品内容与主题:
以具有实验性和观念性的作品为主,不限内容与主题。
四、特别声明:
1、作品须为提交者的原创作品,所有参加本次作品征集的作品所发生的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品提交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2、本次作品征集不收取任何参展费用,被征用的作品不发放稿酬,由参展者本人提供展览现场的作品成品。
3、主办单位对优秀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画册、书签、明信片等印刷品及展览、网络展示等其它非盈利目的用途),均不支付任何稿酬。
五、参展办法:
所有参加征集的作品须提交作品的电子文档(建议图片使用JPG格式,每张图片5m左右,视频使用mpeg-2格式),并请附加说明文档,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职业、出生年月、所在地区、常居地点、作品名称、创作简述和艺术履历,以及近期生活照一张,以上材料请刻成光盘邮寄至展览组委会。
六、邮寄地址: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园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彭湘(收)
邮编:530226
电话:15907718851
QQ:23422893
电子邮箱:px7910@126.com
七、截稿日期:
2010年6月10日
八、凡参加作品征集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本次活动的“2010广西当代艺术影像展策划小组”所有。
一、征集对象:
以广西本地艺术家为主,涵盖所有人群。
二、作品类型:
摄影(包括数码图片、影像拼贴、图片装置等)、视频(包括实验电影、实验动画、纪录片、行为录相等)。
三、作品内容与主题:
以具有实验性和观念性的作品为主,不限内容与主题。
四、特别声明:
1、作品须为提交者的原创作品,所有参加本次作品征集的作品所发生的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品提交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2、本次作品征集不收取任何参展费用,被征用的作品不发放稿酬,由参展者本人提供展览现场的作品成品。
3、主办单位对优秀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画册、书签、明信片等印刷品及展览、网络展示等其它非盈利目的用途),均不支付任何稿酬。
五、参展办法:
所有参加征集的作品须提交作品的电子文档(建议图片使用JPG格式,每张图片5m左右,视频使用mpeg-2格式),并请附加说明文档,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职业、出生年月、所在地区、常居地点、作品名称、创作简述和艺术履历,以及近期生活照一张,以上材料请刻成光盘邮寄至展览组委会。
六、邮寄地址: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园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彭湘(收)
邮编:530226
电话:15907718851
QQ:23422893
电子邮箱:px7910@126.com
七、截稿日期:
2010年6月10日
八、凡参加作品征集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本次活动的“2010广西当代艺术影像展策划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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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进行中
离截稿还有最后十天,谢谢所有积极投稿的艺术家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