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帖称外出打酱油房屋被偷拆了!
发起人:居委会大妈  回复数:3   浏览数:2384   最后更新:2010/02/08 14:03:58 by guest
[楼主] 谢陈林 2010-02-02 18:22:54
我反对爸爸吃狗肉 不让我吃
转载反对――兼为《我反对》做书评
2009-01-3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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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查禁八部图书――兼为《我/反/对》做书评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贾西津
1月11日,在全国图书定货会开幕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邬书林副署长在召开的“通风会”上,宣读公布了一份“2006 出版违规书选”,对八部图书点名下达禁令,其后,相应出版社及责任编辑受到处理,图书全部被化纸浆。
八部图书的目录如下:晓剑从个人经历视角讲述辛亥革命到大跃进历史的长篇小说《沧桑》(上海文艺出版社)、原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主编朱凌关于姚/立/法的报告文学《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海南出版社)、章/诒/和的《伶人往事》(湖南文艺出版社)、国亚讲述150余年以来中国一个普通家庭命运的长篇小说《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中国广电出版社)、《人民日报》退休编辑袁鹰的回忆录《风云侧记——我在人民日报副刊的岁月》(中国档案出版社)、旷晨主编的四本对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中国历史回串的《年代怀旧丛书》(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和广西人民出版社)、胡发云讲述非典期间一名女子因互联网而放弃作副市长情人的长篇小说《如焉》(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以及朱华祥反映中国新闻工作者生存状态的长篇小说《新闻界》(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违规”的原因,除了《风云侧记》被认为“泄露国家机密”外,其余未给出明确理由,章/诒/和的《伶人往事》更是被邬副署长明确向湖南文艺出版社指出是“因人废书。”
媒体界的朋友都知道,“打招呼”、“通风会”、“禁止令”,几乎是他们每日做事之前的必修课程,这些全部是以宣读、电话、口头传达的形式进行,没有文件,不落文字,不许录音,必须牢记脑中。“禁区”规则,私下传达的做法,似乎已经成了工作的常态,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记者、编辑们要抢新闻、满足市场,或者基于良心表达、社会责任,对于种种的禁令,也发展出一套适应的办法,努力打着“擦边球”,仍然避免不了不时被封杀、查处,甚至失去职位的风险。如同这次看到的更加明言、无忌的“禁令”。虽然,我们随便打打电话,听听街头闲谈,搜搜网络,就知道在当今一个“网民”作为普通公众首次登上《时代》封面人物的信息时代,“禁令”是再也无助于庄严紫禁城的;我们甚至可以感谢副署长的广告,让更多的人知道了八部书。但是,在所有的发泄、叹息、苦涩、规避之中,在作者、媒体承受的所有代价、应对所耗费的所有精力之中,难道我们不应该认真地来问一个问题吗:为什么必须遵循一个不可公开的潜规则?谁给了公共行政者这样的权力?
现代政府被称为“公共管理部门”,顾名思义,它仅仅能够为了公共利益而代表公民行使公共权力。无论政府,还是执政党,都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它们权力的唯一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共同利益。政府的角色就是我们公民共同事务的管理者。那么,思想审查、出版禁令,乃至对某个公民的表达剥夺,是我们的公民意愿吗?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吗?如果这个答案成立,只能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思想审查和出版禁令是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另一种解释是,被剥夺表达权利的是人民的敌人。我们不妨分别来分析一下。
首先,思想审查和出版禁令有利于公共利益吗?先抛开繁琐的理论论证,至少可以看到两个事实:第一个事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宪法表明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基本价值观,即言论、出版、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等,是公民的自由权利,是与国家的基本制度相适应的。显然,不能说剥夺公民以上权利是符合公共利益的。第二个事实则是,所有“打招呼”、“通风会”、“禁令”等等,全部是以非公开的、非文字的、非法律的形式进行。如果决策者认为此做法是有利于公民权利、公共利益、国家发展的,那么不仅应该让全体公民知道他们所做的贡献,而且应该明文发布、立法执行。可是,为什么不向公民公开呢?为什么不落文字呢?为什么连录音都不许呢?难道我们可以认为,一种不能让公民知道的行为,是符合公民的利益的?
所以,如果中国的国情的确对“思想审查和出版禁令是否有利于公共利益”有自己的解答,完全可以公开讨论,不必照搬西方的理念模式;但目前从前述两个事实看来,问题并不是对自由权利的观念之争。中国从宪法规则到公民价值,都承认公民有言论、出版、创作等等的自由权利,那么,是什么在扭曲我们的行为?潜规则?!如果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潜规则因什么而存在?它有什么存在的合法性?我们为什么不能正式对它说“不”?!
接下来,看看第二种解释。被剥夺自由权利的是“专政”的对象,或我们――“人民”的敌人吗?就拿此次被禁八部书为例,有回忆录,有报告文学,有散文,有小说,从题目就可以看出它们大致的共同特征:历史性、反思性、触及中国当代现实。有历史感、有反思心态、有现实关注的作者,是不是人民的敌人呢?不必枉下断论,我也没有看过全部的书籍,但是仔细读过《我/反/对》,并一直想为它写一篇推荐的书评。权在此与大家分享吧。
“我反对”,作为一个人大代表的行为特色,字字掷地有声。姚/立/法,中国第一个成功当选的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第一个自发向选民述职的人大代表,第一个申请做专职代表的人大代表,唯一一个反对人大主任“退休”的议案提出者,他在五年的人大代表生涯中,无数次地开口说出了“我反对”。他反对了什么呢?潜江市拖欠教师工资一个亿,他反对;教师工资被学校自动扣除上缴“救灾款”,并在追查中发现一半捐款截流在校领导私人帐户上、整个市教委只有七分之一捐款是流向灾区,他反对;市建道路一年一换铺路石,2900万元扩建一条才建几年的大道,三年投资五个亿打造“十大形象工程”,他反对;城管向无照经营者收取“占道费”、强行抢车折断摆摊老人的手指,他反对;潜江市人大会议选举办法擅自在国家规定外增加对人大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撤回提名或不接受提名”的规定,他反对;政府给人大代表的财政预算报告简略无法看明白,他反对;挂职锻炼的副市长不经过人大代表选举程序而“当选”,他反对;乡镇干部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撤换民选村官,他反对……
当然,他不仅是反对,还作为了很多。他作为了什么呢?他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政策、文件,制作法律小册子帮助选民了解人大代表选举;他随时接待选民到访,他的房门上写着“姚代表请您把材料从门缝里塞进来”;他自费到县市走访、调查,写出大量调研报告;他在任人大代表期间一人提交187份建议案,占全部议案的三分之一;他主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他直接帮助受伤的老人,追查被滥用的资金,反映教师的诉求;他应邀就地视察,指导村民依法海选;他在人大代表竞选中公开自己的职责承诺,并“建议大家将神圣的一篇投给那些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执行代表职务能力的人!”……
的确,姚/立//法是一个不断说出“我/反/对”的人。他的“反对”抵制了什么?是政府有关部门的不作为、违法行为,是忽视弱势群体,是浪费公共资源,是漠视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是干预选举、破坏法律程序……每一声“我/反/对”,都是一次对滥用公共权力的不服从;他的“反对”又坚持了什么?是真实地表达,是代表选民发出的声音,是将人大代表的职责落实为真……每一个坚持,都是一次对公民权利的认真实践。当我们无奈权力的暗箱操作,闭口不言的时候;当我们明知种种不公正现象,闭眼作不知的时候;当我们出于各种原因把自己手中庄严的一票仅作附和的时候;当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虚伪地转换着台上台下面孔的时候,你、我,我们扪心自问,与姚/立/法相比,谁更有资格说自己是“公民”?如果,一个坚持把表达真实想法作为自己责任的人,一个把宪法赋予的权利当真履行的人大代表,是整个群体中的“异类”,那么,仅仅表明了我们这个群体的耻辱和悲哀;而他本身,仍然是一个大写的人,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公民。
《南风窗》授予姚/立/法2004年度公益人物奖:“他是在努力,把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的一切权力都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潜江选民评价“姚/立/法不是那种站着茅坑不拉屎的人大代表,我们放心!” 当地党委政府专门成立“姚/立/法工作组”,一些领导认为姚/立/法“将人大代表光环做得太大”,“到处找问题动机不纯”,“死扣法律条文”,“给潜江市委市府工作带来阻力,伤害潜江在全省、全国的形象,不利于潜江地方经济持续发展。” 湖南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则评论“姚/立/法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基层民主意识苏醒与执政水平的冲突。” 无论如何,朱凌的《我/反/对》将故事讲给了我们。她写得很平实,前后用了三年的时间准备材料,一年多时间的写作,几乎是一种事件的实录。她直白的表述即使对某些当事人有些不点名的“冒犯”,其对社会的关怀和正义的情感却跃然纸上。以我对姚/立/法的认识和对朱凌《我反对》的仔细阅读,我愿意很负责任地对这本书做出推荐书评。在当今民主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和改革中的中国,姚/立/法,一个正直、理性、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公民,难道不是我们身边最优秀的文本?朱凌的《我/反/对》,一本实录、平和、充满社会责任感的书籍,难道不是这个时代最有价值的作品?这样的人、这样的作品如果属于“违规”,到底什么在被视为“人民”的利益,什么在被视为“公共”价值?
继“禁书令”后不久,广电总局近日又频出规定。1月20日晚,由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组织的“新形势下的电视剧市场合作研讨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提出:2007年是电视剧质量年,广电总局要求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所有上星频道(各卫视频道)在黄金时段一律播出主旋律电视剧;为此,广电总局对电视剧设立四级审查制度,即所有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提前一个月报省广电局,而后由省广电局报送省宣传部,再由省宣传部审核后报送广电总局,最后广电总局报送中宣部文艺局,审批通过后再给出播出许可。此外,所有卫星频道黄金时间播出的所有节目都要进行备案制,包括电视剧、新闻节目、选秀节目、谈话节目以及晚会等等,其中一些节目不但要文字备案,样片也需要备案。同期,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印发《广电总局关于2007年度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可申请接收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范围的通知》,规定2007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行政部门审核或年检批准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国内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其接收的境外节目范围限于公布的31套节目,信号来源限于国家广电总局境外卫星电视平台,由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独家代理其落地所有相关事宜。
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了。对校园BBS的关闭或批转内部,包括“世纪中国”和“世纪论坛”等一大批思想网站的陆续关闭,对新闻出版题材的种种限制,对电视内容的各色规定……似乎人为地进行思想审查,随意地颁布禁令,大张旗鼓地进行经济利益垄断,全部都是毫无制约的,我们都已经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乃至于谈论起这些话题反而要躲躲闪闪。为什么?这些禁令,是为着公共利益的理由吗?这些行为,是有着宪法、法律的依据吗?如果是,何妨公开论证、大家讨论;如果如同前述表明的不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开口表达:“我反对”?
不错,我们需要一个有能力的政府,但是首先,它必须符合公共性的前提,这是民主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来源;不错,作为公民,应该尽守公民的责任,但是最起码的责任,莫过于不违背自己真实的良心。朱凌的书记录了一个有意思的细节:美国人听到姚/立/法的故事,赞叹“你真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他们的逻辑很简单:只有深爱自己国家的人,才可能委屈自己,为国家、为正义而努力。是啊,在我们身边,当最有现实关怀的思想成为“禁区”,当各种审查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仍然随随便便地生效,当我们拼力想将自己的孩子、学生送入“特权阶层”而不是争取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当我们对香港教授将贿买试题的女大学生告上法庭表示惊讶、不解和动机的置疑……我们真的应该反思,我们的心灵,是否已经集体性地偏离常态太远了!
我们接受了太多的潜规则,然而事实上,在一个被潜规则侵占的社会里,没有人能够成为真正的强者;在一个漠视公民权利的制度中,没有人会是受益者。借用姚/立/法的一句话:“很多人比我有见识,比我有学问,比我更有钱,比我更有资格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大代表。但是,很遗憾,他们不愿意做。”正因如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对潜规则盛行的处境负责。那么我们能够反思的,就只有从自己做起,从把自己的公民权责当真做起。
在此,我愿签下自己的姓名,表达作为一个公民的声音。支持章/诒/和依宪维护自己的权利,向沙叶新、刘苏里、浦志强等的公民表达致以敬意,要求依法保障八部书籍的出版权利,呼吁新闻出版等部门确立公开透明、依法遵宪、公共价值基础的制度规范,拒绝非公开、非法律、人为性思想审查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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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沙发:1楼] guest 2010-02-04 15:27:11
我反对爸爸抽特供,不让我抽
[板凳:2楼] guest 2010-02-04 16:23:16
消消气,来跟中南海
[地板:3楼] guest 2010-02-05 13:17:26
楼上的也扔一根下来
[4楼] guest 2010-02-05 14:26:01
我反对爸爸打姐姐,不让我知道
[5楼] guest 2010-02-05 17:15:10
我反对爸爸还没把我喂饱,自己就开始吃屎
[6楼] guest 2010-02-05 19:10:53
我反对片片吃屎,没喂给爸爸吃
[7楼] 谢陈林 2010-02-08 01:23:58
转载我反对《我反对》的被反对发行(12.14)

作者:杨银波

又一本血汗之作遭禁:《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
25万字,定价25元,书号ISBN 7-5443-1848-6/K•158 ,2006年10月
海南出版社出版发行,印数一万册。作者朱凌,女,系资深传媒记者、
主编、制片人。《我反对》的被禁消息,是12月8 日朱凌发电邮给我
沉痛告之的。

略感幸运的是,我得以在该书出版后的第一时间抢先阅读之。此
书不乏文采、人情味,典型的记者风格,白描手法,简练却不乏细腻,
耿直敢言,倾注弱势,强烈关注湖北省潜江市民选人大代表姚立法—
—一个被《华盛顿邮报》评论为“挑战旧秩序的民主战士”的感动人
物。然而,更多人没有办法在新华书店看到这部颇具价值的刻苦作品。
官方在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期间力禁此作,可谓“用心良苦”。那些被
《我反对》所反对着的人、现象与制度,他们毕竟是急得不行了,强
行掩盖着姚立法的强光所射之处,犹如一群丑陋的鼠蚁,为保住自己
的既得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又何况是禁止发行区区一本书呢?

我估计是第一位为这本书写“书评”的人,如今却有些象为之送
葬。坦率说,《我反对》已经够客气了,既谈不上持不同政见,也谈
不上体制内批判,它顶多是就眼睛所能看到的一切,尽量忠实地记录
了下来,写了该写的事,说了该说的话,尽了该尽的力。关注姚立法
的人,当然不唯独朱凌一个人。2001年的“建党节”,中国发行量最
大的政经类杂志之一《南风窗》,便是洋洋洒洒两万余字,以《为人
民呐喊——一个普通中国公民的参政传奇》为题,详尽披露姚立法的
草根民主实践及其巨大阻碍。“建党节”当日,潜江当地的当期《南
风窗》被大量没收。官方的掩人耳目之举,竟以“各个报亭没有办理
报纸杂志经营许可证”为由,使潜江报亭在一天之内全部变成“空亭”,
其效率之高,可谓与时俱进。

这不禁让人发问:区区一个姚立法,真有那么可怕吗?又不是SARS、
禽流感,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喜欢搞这种“清洁大扫除”?其实,姚立
法不但不可怕,而且可敬、可歌、可泣。他有着一种超越一般人的权
利意识。他刻苦,他悲天悯人,在他的身上,你找不到熟透中国腐朽
政治潜规则的那种八面玲珑、滴水不漏,你甚至完全可以用中国人固
有的冷漠、围观、各顾各的“小农思维”来感受这个人。他患着痔疮,
骑着破烂的自行车,省吃俭用,管尽不平事,不断召唤正义,不断解
决民间疾苦。他象极了我们所期待的某种人,这种人真正谈得上无私
奉献、不畏权贵:当铺路石就去当铺路石,该牺牲就去牺牲,要玩完
就玩完罢了。总之,他尽力而为,不惜成本。

姚立法在普及着中国公民在现代政治、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应
有之意。他忙碌着、奔波着,努力让那些无权者、无助者看到力量与
希望。他没有因为再次竞选人大代表失败而精神崩溃,反而不断召集
和启示着更多的同道中人和麻木国民,让人们关注权力运转,重视权
利运用。朱凌以富有情感的笔触细腻地刻画着《我反对》,她能一气
呵成地写下去,我就能一气呵成地读下去,于我而言,这当中实在有
着太多“一气呵成”的因由,仿佛在写姚立法,又仿佛在写在下杨银
波,更象在写真正拿自己的性命、自由、智慧与热血来赌博的太多民
间人士。她没有在这本书里严肃地审视着什么,也没有在这本书里发
出时代的控诉,但是她最起码尽到了写作者应有的品格:拒绝谎言!

朱凌在叙述姚立法的种种努力的同时,也以不小的篇幅叙述了民
间的艰苦、官员的蛮横,有些象《中国农民调查》,也有些象电影《
惊暴内幕》里的电视栏目主持人,把一幕幕腐败、残忍的丑陋恶毒现
象统统摆出来,然后突然将镜头定格在那些道貌岸然者冰冷、阔绰、
傲慢的脸上,指着那些人毫不客气地说:“就是那一排人,他们信誓
旦旦……,然而他们却……。”我们期待这种指责与批判,呼唤言论
自由、思想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的归来。

《我反对》致力于以姚立法为中国草根民主艰难奋斗的历程,拉
出中国人大代表制度的大致历史状态。姚立法连连参选,连连失败,
直到1998年11月28日以独立候选人身份成功当选,而后以最大的极限
尽到了自己的职责所在,并在制度层面颇有突破,不断挑战着因循守
旧的旧秩序。在民间,他被广为称赞和拥戴;但在官方,他却陷于巨
大阻碍、威胁和痛恨之中。官民矛盾已不能简单解释这种尴尬的局面,
实在是有权有势的太多人心太黑、脸太厚、思想太顽固。他们那些巨
大的政绩、金钱、官衔,可以置法纪于外,置人民生计于不顾。朱凌
在披露这些问题时,并没有象陈桂棣那样洋洋洒洒、淋漓尽致,她实
在留下了大量的余地,可谓手下留情。

姚立法每次参选都被重重阻挠,参选成功后又孤身作出战,身陷
非一般的寂寞和危险。而其他那些所谓的“人大代表”,聊着天,剥
着瓜子,嘻嘻哈哈,摇头摆尾……。恰恰就是这帮人,总能把人大会
议开得“团结、胜利、圆满”,说他们是“橡皮图章”,都算是够温
和的了,并未触到其痛处。每年他们开这个会、那个会,这当中花了
人民多少钱?可又真正倡导了多少利事?遏制了多少害事?他们实在
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议员”,而是被党权和潜规则哲学直接控制着
的“规矩人”。

姚立法不是这种人,他的整个人生的阅历遭遇,他对整个地区的
历史反省,他对制度漏洞的种种质疑,都使他不可能规规矩矩。他要
做他该做的事情,要做他能做的事情。在那些根本调查不完、解决不
完的民间疾苦之中,他已经知道了个人的能量有限,已经知道了在这
样一种制度之下没有办法让单独的英雄成就破天荒的大改革。所以,
他想到了社会的自我组织,直到人的自我组织,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
站出来独立竞选人大代表。他有着丰富的媒体资源,一大帮记者都是
他的Fans;他有着丰富的学术资源,一大帮学者都是他的同道;他有
着比我的读者还多几百倍的关注者,这些人尽管是那样的分散,但是
在网络论坛、社区、博客中就能看到冰山一角,他们太有常识了,一
提起姚立法都会竖起大拇指:“顶!顶!顶!”

我说过,姚立法已经不是姚立法一个人,而是中国草根民主精神
的耀眼标志,要说“感动中国”,他绝对是够格的人选。他,以及他
所带来的影响、价值、现象等,都是一个整体意义上的范畴。姚立法
的“英雄”概念,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不屈服于制度挤压,并勇于
反抗强权势力的概念。中国缺乏这种敢想、敢干、敢扩散的人,向来
不缺的是点头哈腰或者称雄道霸的人。我们呼唤更多姚立法站出来,
绝不是仅仅呼唤更多人直接参选人大代表那么简单,而是想呼吁:中
国人应当觉醒起来,在更多机会里直接参与改革,拒绝被边缘化、底
层化。

今天的中国人,从一出生到现在,就因为个体与制度的双重夹击,
导致根本没有更多办法从良善的出发点去触动特权阶层的既得利益,
没有更多办法从制度层面为更大范围内的人民创造利益。太多人软弱
了、涣散了、保守了、势利了、腐朽了、堕落了、消沉了,自哀自怜,
自怨自艾,自暴自弃,他们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价值与追求
在哪里?搞政治的人一心就想着权力,搞经济的人一心就想着金钱,
就连搞文化的人也一心想着要怎样巴结讨好才能为权谋效力。一个个
笑脸常开的人,一转到幕后就变得那样委琐不堪。他们丧失了自己的
理想,远离了自己的道德,毁灭了自己的良知,自杀了自己的人性。

朱凌的《我反对》里就有着这样一帮人。他们暴力征税,把抗税
的人关押起来残忍虐待,把拉板车的老人打成残废,甚至把姚立法也
打得一身是血。这些卑劣的鹰犬,就是地方统治者的得力助手。他们
横行霸道,却又欺世盗名。他们盯着姚立法,跟踪他、限制他、软禁
他,甚至当面跟他说:“别以为你是人大代表,我们就不敢抓你?”
那些大大小小的形象工程,可以想换就换,想干就干,一个吹风会开
下来,再大的犯罪就能被合法化。钱一到他们的手中,就象水过干田
一样,再也流不出去多少了。为此,我常常愤怒:他们就这样强悍地
欺压着软弱与懦弱并在的人民!

一边是强权,一边是自我阉割、自我恐惧,诸如:“如果领导知
道我们投你的票,会怎么想?”更重要的是,人心也渐渐腐烂了,失
心的时代已经扑面而来,就是一般的公民也在想:“当选人大代表,
有什么油水?”而不是去细致思考人大代表的审议权、提案权、表决
权、选举权、罢免权、询问权、质询权、建议权、批评权、人身特别
保护权、言论免责权、物质帮助权等。而后,再去思考人大代表应该
具体干些什么,比如调查研究,比如上书谈判,比如媒体舆论,比如
弹劾反对……。

现代政治所要求的“公权力”身份,是以合法授权的“委托人”
而存在的,这种社会乃是契约化的授权规则社会。在被委托人与委托
人之间,有着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所在。然而,就连这一点点觉悟,也
象痴人说梦那样,在熟透了潜规则、看惯了贪污腐败的人们面前,是
会被斥为“幼稚”、“无知”、“天真”、“有病”的。太多人“太
成熟”、“太聪明”了,自扫门前雪,一家人不管两家人的事,你贪
你的,我贪我的,你整我我也整你。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什
么“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一个个忍辱偷生,一个个苟且虚伪,
看不到健康、正直、勇毅的人格。

倘若到了一个可以下手的时机,所有的劣根都暴露出来了,要杀
人,要抢劫。平日里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到了狗急跳墙或者浑水摸
鱼之时,全都杀出来了,大骂、大闹、大打、大杀,似乎一个个都不
再忍辱偷生、苟且虚伪了,却是以残暴的面目呈现出来。中国的文革
不就是这个场景吗?当今的无产流氓者不就是这个德性吗?所以我才
说,姚立法的奋斗绝不仅仅是权力与制度层面的,更有文化与精神层
面的,太多人都要从他那里学会怎样做一个有尊严、有勇气、有智识
的中国人。

可恨的是,禁止发行《我反对》的那帮人,连让中国人“学做人”
的机会都断送了,反而给了人们另一种“学做人”的方式,这帮人在
驯化中国人:你们啊,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别管闲事,别自找麻烦,
他妈的,就你们这些人,斗得过咱们吗?是啊,这帮人太强大了,强
大到权力资源可以扩张到一切的侵略,却又终日惶惶不安,要禁这本
书,要抓那个人,要平息这个事件,要摆平那个思潮,就知道掩盖、
打压、破坏、报复,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让他们“住手”和“滚蛋”。

他们太让人伤透脑筋了,反反复复都是这种手段,顽固不化,屡
试不爽。一个新的火种产生了就把它熄灭了,一种新的声音产生了就
把它消停了,一批新的群体产生了就把这批人吓的吓、唬的唬、抓的
抓、撵的撵。并且从上至下安插人马,强化责任,以蛮横之力实行控
制禁锢,从不软手,从不畏惧。但是他们忘了,世界潮流,浩浩荡荡,
中国的转变将不以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趋势已经在这里了,并向前
延伸着、推动着、演变着,不可能让同一种手段永远生效,不可能让
同一种权力永远得逞,中国必将有更多姚立法站出来,甚至比姚立法
走得更快、更急、更远,这些人的火焰是不可能被完全熄灭的。

朱凌送给我的《我反对》是本八小时就可以读完的好书,虽然新
华书店买不到了,但不等于互联网上读不到,也不等于中国大陆或中
国大陆之外的其它出版社不敢出版发行。希望是有的,理想也不会就
此死亡。人民需要信心,需要坚持,需要踩着地雷奋勇前进的决心。
我期待更多人有机会接触到《我反对》当中“我反对”的应有之意,
并同我今日的立场一样:我反对《我反对》的被反对发行!

First Publication Media & Date:Fireofliberty 20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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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guest 2010-02-16 19: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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