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投名状》想少赔 画家不答应
发起人:马甲来了  回复数:0   浏览数:2237   最后更新:2007/07/19 02:37:28 by
[楼主] 马甲来了 2007-07-19 02:37:28
来源:北京晨报


近日,导演陈可辛在公开场合就《投名状》宣传片未经许可使用画家王可伟画作一事进行了解释,但王可伟却仍然难以与其达成和解。据记者了解,双方谈判过程中陈可辛曾经亲自登门道歉,但因为提出的赔偿金额和原告的要求差距太大,和解陷入僵局。

王可伟告诉记者,自己从网上看到了陈可辛的公开道歉,对其中 几个说法很不满意,“陈可辛没有明确说出画的版权是我的。画家的画怎么可能没有版权呢?另外就是他认为此事只是误会,这就更让我不明白了!”

据王可伟的妻子、目前正在处理这个官司的焦女士称,陈可辛和摩根公司工作人员曾经来家里道歉,“摩根的人第一句话就是‘我们错了,真的错了’,后来陈可辛也来道过歉。他们解释说,王可伟的画很符合电影的感觉,碰巧开机的时候手头没有视频资料,就用了这些画做宣传片的素材。他们认错的态度很诚恳,这也是我们同意和解的出发点。”焦女士透露,在和解过程中,道歉、署名等问题都顺利谈妥,但就是赔偿金额上出现争议,“我们最初的要求是80万多一点,后来在谈判中我们已经把这个数目降低了,但他们还是不同意,只愿意付很少的金额。我们也并不是不讲理,但在钱这件事上和他们一直谈不拢,这不仅浪费时间,还影响王可伟的创作激情,所以干脆不跟他们谈了,继续打官司吧。”最后焦女士再次表达了他们的立场,“当然我们还是盼望着能和解。我们并非是咬住钱不放,主要是觉得中国油画走到今天很不易,如果连这么点赔偿都要不来,那将对中国油画界造成很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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