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画,假画,谁说了算?-转三联生活周刊
发起人:眼镜兄  回复数:0   浏览数:2090   最后更新:2008/11/04 11:40:37 by 眼镜兄
[楼主] 眼镜兄 2008-11-04 11:40:35
◎曾焱

             画家对归属权已转移的作品是否有话语权?

  著名收藏家、台北寒舍艺术中心董事长王定乾多次参加中国重要艺术品在全球拍卖会上的竞拍,对台湾地区艺术市场、内地艺术市场以及全球艺术市场都有亲历。王定乾说,以他这么多年的经验,也有过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真假问题的时候,买的时候很认真进行地估画,回来挂在墙壁上每天看,看出破绽和问题,请学者、专家来出具鉴定意见,找拍卖公司退款。他认为,当一件艺术品到最终需要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都存在两个层面:如果艺术家已经不在世,只剩下买卖双方,卖方觉得是真,买方觉得不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不管是事实的证明、材料的证明,还是相关证人即家属、朋友的发言,最终都要看谁在法律上取得信任度。到这个层面,没有绝对百分之百的标准,恐怕都有一方最终是委屈的,除非是刻意作假的情况。“从全球艺术品市场的范围来看,中国书画在价位上始终不能达到应有的价格高度,原因就在于没有办法克服鉴定问题。这个问题不是今天存在,是多少年来一直存在。”对于在世的艺术家,王定乾建议他们对自己的艺术作品产生权利义务的观念,尽量让每件作品有出版,有著录,为将来留存一个鉴定参考。
  中国嘉德拍卖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勤认为,艺术品有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比一般意义上的鉴定要复杂很多,可以引入高科技鉴定手段,但目鉴、考鉴等传统方法不应该彻底抛弃。“启功先生说过,做鉴定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学问,既然是做学问,就应该允许有一些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在大家达不成共识的时候,不能说五票对三票就能决定什么问题。”对于鉴定权归属,他也反对绝对化的说法:“如果是跟交易有关的鉴定,任何和交易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包括拍卖公司,艺术家或者艺术家的后人、学生,都存在一个是否客观的问题。有一部分艺术家过世之后,他的家属很明显有发言权,因为他很长时间和艺术家整个创作、生活交往是紧密联系的,具备一定的鉴赏能力。但确确实实有些艺术家的后代很少跟爷爷、外公打交道,但他也在很多场合说这个东西不是我爷爷的,或者这个东西不是我外公的,大家对他意见的信任程度就会打很多折扣。”
  画家史国良不同意“艺术家最好回避鉴定作品”的说法。2006年史国良发现有人拍卖他的伪作后,曾将拍卖公司告上法庭。“很多人问我,你赢了还是输了。官司我赢了,但是我又输了很多。”他指的是在鉴定权问题上,画家对自己作品的意见得不到公信力认可,而对画家本人不信任的理由有三条:品德有问题,信誉不好;以前画得不好,现在升值了,别人抛售他不高兴;画家跟拍卖行合作,从中渔利。作为直接当事人,史国良的疑惑在于:法律上不能给你明确保护,专家鉴定也存在公信力问题,画家本人再回避鉴定,还有什么可以作为依据?“画家活着都没有鉴定真伪的发言权,或者他们的意见不能作为一种参考的话,我觉得这是挺悲哀的事。”
  著名收藏家马未都再次公开申明他的观点:画家对归属权已经转移的作品不再有鉴定权。“一幅画作与画家本人有三个阶段关系:第一阶段是画在画家手中时,应该是画家说了算;二是进入社会成为一个公物的时候,这时画家的意见可以作为参考;三是当进入司法诉讼阶段,从利益公平的角度出发,画家本人应是一个回避者,他的意见至少不能作为法律判定的唯一依据。”他认为,在商品社会中,艺术品一旦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其鉴定的最终结果既不属于艺术家本人,更不属于艺术家家属。如果将来有了司法认可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画家发表的意见可以作为重要的一票或者两票来参考,但不能成为生杀大权。“很多功成名就的大画家不认早年的画,这都常见。更为荒谬的是,我看到过好多家属拎着一张画,照一张照片,在照片后面写上‘这张画是真的’。为什么?因为有人给了钱。所以家属更应该退出鉴定领域,这涉及经济上的问题。”

              艺术市场需要第三方独立鉴定机构

  马未都说他从来不收藏画作,和二十几岁经历的一件事情有关系:为了鉴定5张画作,中国绘画鉴定的泰斗全到场了,结果5张画10种意见,有人说全真,有人说全假,也有人说3张真2张假,全都不统一。他当时非常震惊,从此就喜欢瓷器了,因为对瓷器的鉴定有一个标准,意见比较容易一致。“国家没有一个良好的艺术品的鉴定机制,这是今天问题的症结所在。”国家鉴定委员会是目前唯一权威的鉴定机构,但它并不面向社会。而且几位专家都认为,鉴定委员会没有退出机制,因为年事过高而失去判断力的老人仍然占据一席位置,难免影响鉴定结论的公信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山解释了“鉴定权”的法律概念。他指出权利应当是法律赋予的,或者经过法律的程序才能称之为“权”。没有经过法律程序,只能是专家意见。按照这样的推定,鉴定权只归属于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和具有鉴定资格的个人,如果是对徐悲鸿的画产生了真假争议,又没有鉴定机构,人民法院就可能指定一个机构,比如徐悲鸿博物馆或者徐悲鸿画院,他们也就取得了鉴定权。没有经过这个程序,从法律上来讲,通常不称为鉴定权,只是询问当事人、证人的权利,人家愿意答就答,人家不愿意答就可以不答。何山认为,机构鉴定通常要高于个人鉴定,一般来讲有一个效率的不同。“是不是有鉴定权的人做出鉴定就一槌定音呢?也不是。人民法院对于这些证据要进行确认以后,才能作为判定案件的证据来使用。”
  赝品是艺术品投资里面最大的风险,鉴定是艺术品经营里面最核心的内容。“真正在艺术品市场交易的总量远远比拍卖大得多,只不过没有那么明显暴露出来,所以鉴定的问题是全社会面对艺术品市场的整体性问题,不光是拍卖。”寇勤回忆,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嘉德拍卖公司筹办之初就讨论过,中国的艺术品鉴定以目前的格局和方法,今后会不会出现问题,但至今没有找到解决的途径。北京华辰拍卖公司总经理甘学军说:“我们羡慕西方,说西方人解决得好,其实也没有根本解决,只是相对好一些,因为战后西方艺术品经营机构和主管部门注重了对艺术家档案的建立。”华辰在国内举办过法国印象派绘画拍卖,为了确定一件作品的真伪,公司专门派人将画作送去法国,找到具有法定资格的鉴定机构,经过材料鉴定、画工鉴定,共花费十四五万元,最后该鉴定机构交给他们的结论是“此画的真实性不确定”,而这个不确定的结论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本文选自《三联生活周刊》2008年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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